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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图书馆即将恢复开放通知(淄博市图书馆即将恢复开放通知书)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1:43:21

导读:淄博市图书馆将于3月24日起恢复开放,读者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进入场馆。

  淄博市图书馆决定自3月24日起有序恢复开放。

  一、开放区域

  二楼成人文学借阅室、少儿文学借阅室、少儿综合借阅室;三楼成人综合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四楼地方文献阅览室、基本书库。

其它区域暂不开放。夜间暂不开放。下属分馆(城市书房)暂不开放;图书流动服务车暂不运营。

  二、开放时间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中午11:30至下午14:00闭馆,对馆舍进行消杀清洁工作。

  三、入馆人数

  按照相关规定,入馆读者人数上午与下午各为200人,采取预约入馆方法,入馆人数额满即止。

  四、预约方法

  1、读者可进入“淄博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通过“在线服务”栏目的“预约进馆”功能预约;

  2、选择要预约的场馆

  选择要预约的场馆;输入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输入手机号并验证;根据自身情况,勾选健康承诺。点击“预约”进入下一步。

  3、预约进馆

  1)选择进馆的场次。

  2)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预约信息”,若成功,会显示“预约成功”。

  4、查看、取消预约

  您可从预约界面右下角的“我的”图标,查看预约历史,也可在同一界面取消预约。

  5、注意事项

  1)本服务仅面向14岁及以上读者提供预约。

  2)进馆时间段分两个,一天只能预约其中一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提前24小时开放预约,预约持续26小时。

  3)成功预约后,请在预约时间段内到图书馆,签到通过后方可进馆。每次预约成功当天仅可进馆一次。

  五、读者须知

  1、读者预约成功后一律佩戴口罩自北门进馆,扫描签到二维码,出示淄博市居民电子健康卡(码),接受体温检测及安全检查后方可入馆。

   所有开放区域暂不向未成年人(14岁以下)开放。未预约读者、预约未成功读者谢绝入馆。

  2、入馆读者须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检测超过37.2度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读者,安保人员将带至临时隔离室,等候医护人员救治。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读者,将依法报告给防疫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3、读者排队入馆请自觉保持1.5米以上间隔,建议尽量避开上午、下午开馆时人流集中时段。读者入馆后请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已经满员的借阅室谢绝入内。

  4、读者进入借阅室,请按照每张阅读桌一至二人的间隔就坐,自动保持安全距离。在馆期间不得随意摘下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疫物品。不得在馆内就餐。

  5、读者在闭馆以前所借图书(包括在分馆、图书流动服务车、机关服务点所借图书)延长至6月30日前归还,不受逾期影响。超过此期限或者恢复开放后所借图书逾期,则按原规定扣除读者逾期积分。

  6、为避免出入口交叉造成人员聚集,读者一律自东门离馆。

  7、工作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对馆舍进行消杀;对读者归还的图书也将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灭菌处理。

  8、淄博市图书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及时调整开放范围和开放时间,并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各位读者及时关注。

标签: 读者  淄博市  暂不  借阅室  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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