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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5:27:24

导读:庐山风景区内的牯岭街及周边所有道路、庐山景区所有核心景区路段、在S402小天池至牧马场路段划定为机动车禁止鸣喇叭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关于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通告

  为更好地提升景区形象,有效治理景区噪声污染,全面深化文明出行理念,保障来山游客和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环境不受交通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庐山景区实际,通告如下:

  一、将庐山风景区内的下列区域划定为机动车禁止鸣喇叭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

  (一)在S402小天池至牧马场路段。

  (二)牯岭街及周边所有道路。

  (三)庐山景区所有核心景区路段。

  二、经相关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特种车辆使用喇叭和警报器,应严格控制对各类国家考试考场、学校、医院、政府单位及夜间居民区的影响。

  三、禁鸣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在禁鸣区域外减少使用机动车喇叭,最大限度减少交通噪音污染,规范文明安全行车。

  六、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江西省庐山公安局

  2022年8月12日

标签: 庐山  喇叭  江西省  景区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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