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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是啥(伤残等级依据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3 11:36:03

导读: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编辑本段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编辑本段伤残划分依据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编辑本段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编辑本段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编辑本段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编辑本段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编辑本段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编辑本段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编辑本段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四、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005)  【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  【实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五、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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