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运送他人偷越国(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2 06:10:54

导读: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baike/7303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