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要如何处罚(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 刑期计算)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3 03:36:39

导读: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时,当地公安机关可先行拘押,再按以下规定处理:1、原属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后,不必履行新的逮捕手续,如果所犯新罪尚不够判刑又需收监执行的,经当地公安机关
如果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时,当地公安机关可先行拘押,再按以下规定处理:
1、原属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罪犯,重新犯罪后,不必履行新的逮捕手续,如果所犯新罪尚不够判刑又需收监执行的,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可直接送原劳改队收押;外省放回的,由省公安厅指定的劳改队收押。如所犯新罪需要判刑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将新的犯罪事实侦查。


2、核实后,按法律程序提请当地人民检察院、人民、审判,并及时将审判结果通知原押劳改机关。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baike/64653.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