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欠条是可以起诉的,但若想法院支持上诉请求,仅仅只是转账记录面临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非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因此,想要达到要求对方还钱的目的还需要收集更多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因此,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可以用来作为起诉的证据,若仅仅只有转账记录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是存在风险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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