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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