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27 05:09:45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资助”,是指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
标签:
南通如东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募指南(2024)南通如东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招募啦,活动时间、招募对象和要求、服
北京市烟袋斜街(北京市烟袋斜街在哪里) 2023第二季度天津河东区公租房登记时间 辩护人剧情介绍(王牌辩护人剧情介绍) 九旬阿婆当庭哭诉要儿子还70万元“棺材本”,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