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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达到立案标准怎么办 合同诈骗达不到立案标准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10-13 06:01:09

导读: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达到法定犯罪数额,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被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达到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达到法定犯罪数额,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被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达到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受害人也有救济途径:
1.控告人申请复议。
《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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