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者应承担对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第三者要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及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会得到过错方给付的大量金钱与财物,而其接受的往往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时的给付行为违反了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而接受方的接受行为往往也是明知接受后会损害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接受目的,均是不合法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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