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无需得到对方同意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可以是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3.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遗嘱的成立只要基于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若某个人想订立一份遗嘱,他只要自己订立就行,不需要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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