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2、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后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首先需要探讨这个问题的可行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姓名,父母双方都没有权力自行更改,除非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对于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即使父母就改姓达成合意,还应征求子女意见,如果子女超过十八岁,则不惜征得其同意方能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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