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以下手续:
1、劳动者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劳动者离职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在财务部结清金额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劳动者的工资中涉及保险的,由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劳动者的工资,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将要离职的劳动者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至此,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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