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吉林市某高校学生,在校内代理网络贷款业务,自去年3月以来,王某以扩大业务、发展代理为理由,承诺给予每单200元至300元好处费,发展多位同学帮其开展“网络贷款、手机分期”业务,并保证由其负责每月按期还款。按照约定,与王某合作的这些学生分别以个人名义办理了网络分期购买手机及网络贷款业务,手机及贷款归王某处理。而事实上,王某将手机以低价卖出后,未还请贷款,于去年10月中旬失联。多位学生因欠缴贷款被相关网络贷款平台催收,个人信用记录受到影响。2015年12月,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王某利用个人信息办理网络贷款系列诈骗案件涉及30余名大学生,涉案金额50余万元。2016年12月,王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网贷乱象案件。吉林市警方提醒,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按法律规定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建议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留意合同详细条款。要警惕和防范号称可以提早放款、提现或者减免利息的人员,切莫贪图一时诱惑而陷入骗局。这就是校园网贷信息泄露诈骗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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