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转让或抵押的合同;
2、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并且持相关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过户条件的,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5、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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