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同意落户,可以不用经村里同意。先跟村里交涉,不成功便去做派出所工作,派出所如果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起诉派出所不作为。
2、孩子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随谁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这个孩子是当事人的孩子就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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