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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在外省该怎么办理抵押贷款

来源: 最后更新:23-08-05 10:22:00

导读:土地使用权在外省如何办理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
土地使用权在外省如何办理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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