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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是否可以撤销

来源: 最后更新:23-07-31 04:47:08

导读:1、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属于双方共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孩子所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签订相关协议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1、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属于双方共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孩子所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签订相关协议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虽然法律赋予当事人诉权,但如果主张方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维护协议的效力。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因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为撤销依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
房产的所有权,是根据房产证上的所属名决定的。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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