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死亡人员应当如何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的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7 06:29:52

导读: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公安办理。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公安办理。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公安办理。
3、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社区的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公安核实后给予注销。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baike/146607.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