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不能转让(民法典中应收债权质押后能不能转让股权)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7 04:44:26

导读:1、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
1、以应收账款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应收账款,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baike/121230.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