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一般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怎么办(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5 12:55:38

导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辟谣】
问: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有区别吗?


答:有区别。
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提醒】
问:担保人之间可相互追偿吗?
答:担保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baike/109626.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