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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4-03-09 08:08:14

导读: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可以通过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投诉举报,当然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是申请诉讼。当然了,这个主要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形成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给工人工作的话,那么就是可以直接到

一、在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合同的签约率不是很高,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往往是通过口头约定,这时,一旦发生纠纷,使劳动者无法举证劳动报酬的数额,使劳动者的权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

那么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如果是在工地上工作,并不是形成劳动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的话,也是需要支付工资报酬的。所以在拖欠劳动工资的情况之下,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

标签: 工地  不给钱  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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