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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罚金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来源: 最后更新:24-02-23 03:07:02

导读:刑事罚金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所拥有的财产,但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不同的执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实际上是由双方共同来决定的。

一、刑事罚金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刑事罚金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

1、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2、根据现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对刑事罚金执行的异议的,异议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二、罚金特征是什么?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二)按照我国“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在刑事处罚措施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就是罚金,在处理罚金的时候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是需要根据我们的在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处理的,而对于法院来说的话,也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来做出一个不同的执行的。这也是属于比较明确的一种规定。

标签: 财产  罚金  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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