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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转让有什么用(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点)

来源: 最后更新:24-01-09 12:35:50

导读:转让作品著作权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对作品的转让权本身就是著作权人拥有的合法权益,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针对财产权的部分可以依法转让,转让著作权时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写清楚作品名称,转让价格,违

一、作品著作权转让有什么用?

作品著作权转让没有什么特别的作用,著作权转让权是著作权人拥有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具有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综上所述,著作权人对本人合法的作品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过转让著作权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签完著作权转让合同之后,只要转让合同合法有效,著作权财产权的部分就归受让方。

标签: 著作权  财产权  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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