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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名誉侵权一般赔偿有哪些(侵害名誉权怎么起诉赔偿)

来源: 最后更新:23-01-05 10:41:46

导读:起诉名誉侵权一般赔偿有精神损害赔偿费。因为侵权行为导致人员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了判令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恢复名誉之外,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起诉名誉侵权一般赔偿有哪些?

起诉名誉侵权一般赔偿有精神损害赔偿费。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二、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名誉权侵权行为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对于受害者来说,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责任的,当然了,在此之前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立即的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礼道歉,对方不予理睬的,可以通过诉讼等强制手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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