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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11-22 12:04:37

导读: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只要构成此罪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导致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被具体细分后的标准是: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执行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执行裁定失职是属于严重对自己的职责不负责任,这种行为是会让他人的利益和权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定,其目的性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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