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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诉讼支持律师费?(名誉权诉讼支持律师费由谁承担)

来源: 最后更新:23-11-21 05:05:54

导读:名誉权诉讼支持律师费我国的法律没有相关的规定。一般案件的审理都是由败诉的一方全部承担,但是要求被起诉方承担律师的费用是不合理的,毕竟律师是为被起诉人提供了服务,应该有被起诉人承担。

我国的法律并无侵权人应当承担被侵权人为诉讼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相关规定。原审法院根据事实,依法对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公证费、律师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发生了纠纷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都会聘请律师来进行辩护,律师费用都是由委托人来全部承担,案件的审理费用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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