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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处罚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0 07:38:51

导读: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裁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是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才有可能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后果严重包括公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等。

一、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1、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不管是裁判人员、还是其他的普通职员,都不得实施玩忽职守的行为,这是由于此种行为实施之后,可能会导致他人的权益受损。案件当事人,或者是其他人,在发现裁判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之后,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然后举报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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