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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学生校外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11-10 02:35:45

导读:学生校外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学校对未成年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的,如果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没有尽到义务的话,导致受到伤害的情况之下,需要承担责任。

一、学生校外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学生校外打架受伤责任划分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来确定。

1、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设施等问题,学校平时又有教育学生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应由家长负责。

3、必须指出的是,从目前我国教育的现实看,要求学校确保所有的学生不出差错是不现实的:一是从时间上看,教师很难在工作时间中一直保持高度的警惕,时刻留心学生的举动;二是从人员上看,一个教师一般要管理许多名学生,教师不可能同时保证所有的学生都不出差错。

二、学校发生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目前在我们国家学生在学校学习这段时间内,学校对学生是有一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的,比如说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学校如果没有尽到保护教育相关的义务的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具体的赔偿责任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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