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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量刑?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8 05:42:42

导读: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处罚量刑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还包括非法携带爆炸性,易燃性等进入公共场所等。

一、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携带上述物品;

行为人必须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进入公共交通工具;

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本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本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和物,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构成本罪的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他既可以是中国籍公民,也可以是外国籍公民,还可以是无国籍公民,只要行为人携带了上述物品之一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又不听劝告交出统一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即构成本罪主体。

构成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携带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人或物的损害而携带并不听劝告按规定处理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危害的是不特定人和物,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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