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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定继承手续如何办理?(办理房产继承的手续)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8 12:09:42

导读:房产法定继承手续应该提交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手续。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第20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设立,转让和消灭经过依法登记之后,实际上是会发生法律效力的。

一、房产法定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房产法定继承手续应该提交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手续。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时,法定继承人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是一致的,则该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二者不一致的,则这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不等于死亡时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将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2、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

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去世之后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的话,是涉及到房屋的继承的,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手续,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获得完全的产权。一般情况之下是需要到房管部门的人提交材料账户,才能够进行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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