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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处罚情节是否存在未遂犯罪 加重处罚情节是否存在未遂犯罪现象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5 08:13:20

导读:在加重处罚的情节下,也是有未遂犯罪的,但大多数情况下,未遂犯需要对比即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未遂犯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

一、加重处罚情节是否存在未遂犯罪?

犯罪的情节加重,也存在未遂的情况,结果加重犯是否存在未遂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进行分析,情节加重犯存在未遂的,情节加重犯存在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情节加重犯既遂形态与未遂形态的区分标准应当与基本犯相同。

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

二、未遂犯罪有多少种?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有很多种:

1、对象不能犯:比如谋杀未成,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人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因自己的判断出现了错误,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

未遂犯加重处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未遂犯罪的情况有多种多样的,既包括客观方面达不到犯罪的情形,也包括主观认识存在错误的情况,还包括使用的工具达不到犯罪的效果以及对象不能犯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影响量刑,但不会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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