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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要误工费可以不给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5 05:04:23

导读:交通事故中对方索要误工费的,只要造成了误工损失,不可以不给,《民法典》规定,因自身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根据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要误工费可以不给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要误工费的,如果确实造成了误工损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受损的情况下,受害人是有权利索赔误工费的,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受损,类似于只是车辆之间的剐蹭,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但撞坏的车辆如果是营运车辆,肇事者应该赔偿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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