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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中的互殴情节如何定罪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4 02:39:13

导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存在互殴情节并不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但是如果造成社会不安或者公私财产牵连损害,同样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双方进行的互殴行为造成一方轻伤及以上时,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

一、寻衅滋事罪中的互殴情节如何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互殴并不是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所以是不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但可能会构成聚众斗殴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相互打架叫互殴,都有过错或者都违法或犯罪。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 "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罪的互殴情节可能会被认定构成聚众斗殴或者扰乱秩序,造成人员轻伤及以上时还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双方都有动手互殴行为互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损害公共财物或者造成他人重大财物损失的,则会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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