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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3万以下的处罚是什么(贿赂三万以下有什么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11-01 07:37:15

导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行贿的金额在3万元以下,如果不满1万元的话,那么是不构成行贿罪的。但是如果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量刑标准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职业,并且需要处以罚金。

一、行贿3万以下的处罚是什么

1.如果是行贿不满一万元的;不构成行贿罪,不需要量刑;

2.如果是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什么?

1、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行贿罪指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向国家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财务的行为,如果金额达到1万以上的话,那么需要进行立案追诉,如果金额在1~3万元之间的话,量刑一般是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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