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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被告失踪怎么处理 重婚罪被告失踪怎么处理好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7 12:38:08

导读:重婚罪的被告,如果失踪的话,那么可以由公安机关来进行对被告抓捕,如果是属于在逃的罪犯的话,那么是可以发布通缉令来追捕被告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重婚罪也是属于刑事犯罪,但是是属于自诉类型的案件。

一、重婚罪被告失踪怎么处理

重婚罪的被告人失踪的,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告进行抓捕,如果是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发布通缉令的方式追捕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重婚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需要当事人自行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法院才会进行受理处理的,如果重婚罪的被告失踪的话,可以由公安机关去进行抓捕。属于在逃的话可以发布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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