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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诉讼地是哪里? 著作权侵权管辖法院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0 10:40:48

导读: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著作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地是哪里?

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的确定,因为著作权侵权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一般管辖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另外往往是向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二、侵犯著作权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1、侵犯著作权需要具有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

2、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因果关系

只有当侵犯著作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主观过错

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

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的法院管辖,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想成立,必须要有损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产生,必须有损害的事实出现,损害的事实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还需要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可以是过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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