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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需要签合同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10-15 10:40:58

导读:需要签署合同约定的。因为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问题与个人的独立专利权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需要签署一份合作研发专利权的归属的合同,将专利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

一、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需要签合同吗?

需要签署合同进行约定的。两个以上的人如果合作完成一个发明,专利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以后属于合作人共有专利权。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行使专利权。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因此也具有知识产权的特征,即时间性、地域性、无体性、专有性。

二、专利权的主体包括什么内容?

1、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并同时承担对应义务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申请或受让专利,成为专利权的主体。应当注意到,专利权的主体不等于专利的发明人、申请人。

2、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人

合作发明的专利权人通常为完成专利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发明又称共同发明,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由合作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共同享有。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3、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人

委托发明的专利权人通常为完成专利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发明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由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被委托人享有。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被委托人为专利权人。如果双方在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则依约定。

4、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通常为发明人所在单位。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5、其他有权行使专利权的主体

这些主体包括专利权人的继承人、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等等。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无权独立行使专利权,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有独立的诉权,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放弃申请权利的情况下有独立的诉权。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合作研发的发明专利权归属的问题进行了约定,需要双方就专利权归属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并将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结果在合同中明确的体现出来,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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