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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 名誉损失费一般赔多少

来源: 最后更新:23-10-14 10:08:09

导读:涉及到名誉权的赔偿问题,首先要根据侵权人所进行实施的行为以及导致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如果被侵权人损失过重的话,是可以要求侵权人加重进行赔偿的,如果只是单纯的进行侵权的话,则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

一、个人名誉损失费一般多少钱?

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考虑等综合考虑决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二、名誉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一)侮辱

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二)诽谤

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依照《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名誉权是他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任何人是不能够对其名誉进行产生侵害,尤其是进行诽谤和侮辱。一旦发现有人对自己的名誉进行侵害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和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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