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经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的事项包括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10-01 08:08:42

导读:经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的事项可以有仲裁的地点、仲裁的机构、仲裁的费用承担等。当事人要注意法定的内容,不能有约定但约定的不清楚。同时,在约定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

一、经济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的事项包括什么?

1、仲裁地点的规定

在什么地方进行仲裁,是买卖双方在磋商仲裁时的一个重点。

这主要是因为,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合同适用的实体法关系至为密切。我国进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仲裁地点,视贸易对象和情况的不同,一般采用下述三种规定方法之一。

a、力争规定在我国仲裁。

b、可以规定在被告所在国仲裁。

c、规定在双方认同的第三者国仲裁。

2、仲裁机构的选择

国际贸易中的仲裁,可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中规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以方共同指定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当事人双方选用哪个国家(地区)的仲裁机构审理争议,应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说明。

3、仲裁程序法的适用

在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中,应订明用哪个国家(地区)和哪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仲裁裁决的效力

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是指由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为决定性的,能否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裁决。

5、仲裁费用的负担

通常在仲裁条款中明确规定出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一般规定由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的。

二、约定仲裁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诉讼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

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这样的约定不仅没有达到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不少麻烦。

3、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有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由于这种协议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会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约定,其仲裁申请不被受理。

在司法实践中因合同问题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合同出现纠纷的时候,一般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的,申请仲裁时要确定仲裁法院管辖的问题,而管辖地一般是在合同中约定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hunanyuer.com/falv/5807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湖南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39114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hunanyuer#qq.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