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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否批捕

来源: 最后更新:23-09-29 08:12:08

导读: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也是有可能会被批捕的,比如违反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对证人、被害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监视居住期间企图逃跑、自杀的,没有经过批准擅自离开监视居住的居所,情节严重

一、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能否批捕?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批捕,根据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四)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二、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

事实上,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本身就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果监视居住期间不遵守规定,比如在监视居住期间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像这种情况,说明对犯罪嫌疑人是不适合采用监视居住措施的,逮捕嫌疑人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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