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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9-29 03:09:55

导读:全身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伤残赔偿总额以及赔偿责任系数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人身损害的伤残赔偿与其他赔偿不同,这种赔偿是需要进行计算的,采取不同的标准会有不同的赔偿金。

一、全身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1、计算公式: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2、其中“伤残赔偿总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居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龄来计算确定,即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赔偿责任系数”就是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对方全责则为100%。“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是指在几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

二、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般需要一定的处理程序与时间才能完成,交警一般都会在现场进行责任认定,并对一些事故赔偿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在事故中遇到伤残情况,也可以对伤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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