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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管辖的法院是什么 撤销仲裁裁决管辖法院的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9-28 05:05:42

导读: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管辖的法院是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纠纷的处理中,劳动仲裁机构裁决后所做出的裁决,一般来说是不会撤销的,但是如果是仲裁裁决存在违法或者是不合理的情形的,

1,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2,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提出。

3,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需要撤销仲裁的裁决的话,那么必须要在作出这个裁决结果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去提出来的,而且要注意这个是有一个期限的,一般来说在半年之内是有效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在用人单位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冲突以及纠纷的时候,那么就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局去申请仲裁,这个仲裁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总的来说,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一点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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