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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单位申请专利需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3-09-26 12:04:17

导读:在职务发明创造完成以后,用人单位在申请专利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是请求书、关于发明创造的说明书及相关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在请求书中要写清楚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等基本事项,说明书中一般要阐述清楚发明

一、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单位申请专利需准备哪些材料?

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单位申请专利需准备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二、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三、专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职务发明创造在获得专利以后才享有专利权,并且专利权归用人单位所有。申请发明专利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也比较长,对于单位来讲,发明专利的申请也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代办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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