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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罪诉状如何书写? 侮辱诽谤罪起诉书范本

来源: 最后更新:23-09-24 10:08:54

导读:侮辱诽谤罪诉状的书写,是应当包括自诉人以及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对于这类型的案件,当事人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一、侮辱诽谤罪诉状如何书写?

主要含以下几个方面:

1.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家庭地址

2、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

3、案由:诽谤案

4、诉讼请求

5、状告的事实和理由:

6、主要证据和证据来源

二、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现在不管是侮辱行为还是诽谤行为,都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首先这是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所以可以追究侵权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情况之下,也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当然了,如果侵犯国家利益除外。

在日常生活中,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停止侵权。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此时也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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