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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黄金时间期限是什么 交通伤的致伤特点

来源: 最后更新:23-09-19 10:41:56

导读:是十日之内。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的十日内,是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黄金时间,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处理交通致人伤亡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通常来说在十日内进行争议的处理是比较合理的。

一、交通伤黄金时间期限是什么?

是十日之内处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当事人可以调解,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无法达成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依据民诉法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书证、票证、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证、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证、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处理,并且保护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理。根据交警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并没有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做出限制,但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时间是有一定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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