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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包含在最低工资吗(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加班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6 10:40:05

导读:加班工资当然不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加班工资是只有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下才能拿到的工资,而被延长工作时间也不应该属于工作常态,加班工资也不能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是按照员工平时工资收入的1.5倍到三倍

一、加班工资包含在最低工资吗?

加班费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是不包含在最低工资里面的,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三、拖欠加班费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制定员工基本工资的时候,基本工资不能少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但是这跟加班工资没有任何关系,且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也不能直接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应该以各项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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