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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5 05:06:00

导读:经济仲裁裁决下达后,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此时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提供仲裁机构下达的裁决书,要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仲裁裁决实行的是一裁终决制,裁决书下达之后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经济仲裁后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是可以的,主要看经济仲裁的履行期限是否达到。履行期限是仲裁裁决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的期限,裁决应该注明;经济仲裁程序不同于劳动仲裁程序,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无需再通过诉讼解决。但被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或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这会导致中止执行。

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二、经济仲裁管辖的种类有什么?

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四大类,现分述如下: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

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标的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

3、特别管辖,是指对船舶执行时,以船舶所在港或所在地来确定执行案件的法院。

4、共同管辖,是指同一执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的法院享有管辖权。执行活动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在两个或二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何解决管辖冲突最终确定管辖法院。

经济仲裁下达后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经济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级别管辖,第二类是普通管辖,第三类是特别管辖,第四类是共同管辖。按照级别,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被称为级别管辖。同一个案件,有两个以上法院享有管辖权的,被称为共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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