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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后工伤怎么赔偿? 工伤后社保怎么赔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5 12:04:54

导读:职工参保后工伤的赔偿,是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具体工伤的损害程度,以及结合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来确的。在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之后,如果是劳动者在工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赔付的

在员工受伤了之后,员工需要到医院先进行治疗,然后公司方面在得知这个情况之后,可以带上申请书和工伤保险缴费相关证明,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此时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因为购买社会保险的话,劳动者的利益就能够都到保障,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公司的风险也会降低很多,就比如说工伤保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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