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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来源: 最后更新:23-08-30 05:06:08

导读:我国对于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损害他人著作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事实上,大多数的侵权行为都适用于过错责任归责,有少部分侵权行为适用于无过错

一、侵犯著作权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归责,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著作权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哪些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0、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11、因医疗产品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事实上,著作权侵权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在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随意使用他人的作品,本身就存在过错,著作权侵权纠纷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被侵权方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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